近几十年来,黄河河床淤积日益严重,行洪能力急剧下降,悬河形势加剧,防洪水位逐年抬高。1950至1998年,高村、孙口、艾山、泺口、利津五个水文站3000立方米每秒流量时的水位分别抬高了3.94米、4.18米、3.72米、3.90米、2.70米。尤其是在1987年以来,黄河来水量减少,主河槽淤积进一步加剧,1987至1997年黄河下游河道主河槽平均每年淤高0.12至0.16米,平槽流量由6000立方米每秒左右降为3000立方米每秒左右,二级悬河的不利局面进一步加剧,即便中常洪水也可能发生滚河、斜河和顺堤行洪,威胁堤防安全。
1. 黄河水资源现状
据统计,黄河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580亿立方米,仅相当于全国河川径流量的2%,却承担着向全国15%的耕地、12%的人口、50多座大中城市的供水任务,同时还担负着向流域外远距离调水。随着流域内工农业的发展,两岸年用水量由50年代的122亿立方米猛增到90年代的300亿立方米左右,其中农业用水占绝大部分,约占92%,工业生活用水约占8%。
从1972年到1999年的28年间,黄河下游有22年断流,而1996、1997、1998年连续三年的断流时间均超过100天,1998年更长达144天。根据预测,正常来水年份,2010年黄河流域缺水40亿立方米,2030年缺水110亿立方米,2050年缺水160亿立方米左右,枯水年份缺水情况还会进一步加剧。由此可见,用水需求已超出了黄河水资源的承载能力,黄河流域水危机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。
为了应对这一严峻形势,国家计委、水利部颁布了《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》和《黄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》,并于1999年初成立了黄河水利委员会水调局,从此对黄河供水实行统一管理和有计划的调配。自此,黄河下游未再出现断流现象。
2.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
虽然水量统一调度后,黄河下游断流现象得到遏制,但黄河属资源性缺水地区,流域统一管理仍然薄弱,断流问题并未彻底解决。 主要表现在:
2.1 管理体制薄弱
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尚未明确,缺乏广泛的水行政管理权。它只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,而不是一级行政单位,权限受限,难以有效管理本流域水资源。在用水高峰期,地方行政干预导致引黄涵闸调度不畅,增加管理难度。
2.2 用水机制不完善
现有的用水机制缺乏节水激励,节水无奖,浪费不罚,导致黄河水资源浪费严重。黄河水资源费未征收,水价偏低,加上节水投入成本较高,使得节水收益甚微,甚至亏本。农业灌溉仍以大水漫灌为主;引黄灌区工程不配套,渠道老化失修,跑冒滴漏现象严重;工业用水中单位耗水量偏高,重复利用率低。
2.3 水资源管理方式粗放
水资源管理方式仍是简单粗放、低水平的管理。主要表现为:缺乏科学的规划和管理;缺乏有效的监测和监督手段;缺乏公众参与机制。
以上问题共同导致黄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,严重影响了沿黄两岸人民群众的生活、工农业的生产及发展。